1、撤消工程在開工前,須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(guī)程和撤消工程施工組織規(guī)劃。
2、撤消工程的施工,有必要在工程負責人的統(tǒng)一指揮和監(jiān)督下進行。工程負責人須依據施工組織規(guī)劃和安全技術規(guī)程向參加撤消的作業(yè)人員進行具體的交底。
3、撤消工程在施工前,應該將電線,瓦斯煤氣管道,上下水管道,供熱設備等干線,支線堵截或搬遷。
4、工人從事撤消作業(yè)的時分,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許其他安靖的結構上操作。
5、撤消區(qū)域周圍應樹立圍欄,掛警告牌,并派專人監(jiān)護,阻遏無關人員停留。
6、撤消建筑物,應按自上而下的次第進行,阻遏幾層一起撤消。當撤消某一部分的時分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的坍毀。
7、撤消過程中,現(xiàn)場照明不得運用被撤消建筑物中的配電線,應其他設置配電線路。
8、撤消建筑物的欄桿,樓梯和樓板等,應該和整體翻開相配合,不能先行撤消。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,須在所承擔的悉數結構和荷重拆掉后才能夠撤消。
9、撤消建筑物一般不選用推倒辦法,遇有特殊情況有必要選用推倒辦法的時分,有必要遵循下列規(guī)則:
(1)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/3,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分,不許進行掏掘。
(2)為防止墻面向掏掘方向傾倒,在掏掘前,要用支撐撐牢。
(3)建筑物推倒前,應宣告信號,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,方可進行。
(4)在建筑物坍毀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,阻遏選用推倒辦法。
10、被拆建筑物的樓板平臺上不允許有多人集結和堆積材料,防止樓蓋結構超載發(fā)生坍毀。
11、在高處進行撤消工程,要設置放逐槽。撤消較大的或許沉重的構件,要用吊繩或許起重機械配吞并及時吊下或運走,阻遏向下投擲。拆開下來的各種構件材料須及時拾掇,并分別堆積在指定方位。
12、撤消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,阻遏施工人員直接踐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作業(yè),有必要運用移動板梯,板梯上端有必要掛牢,防止高處掉落。